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制定的《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八月九日
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的实施意见
南平市建设局 南平市规划局
二○○六年七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根据国家建设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6号,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管理职责
南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南平市城建档案馆负责全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业务指导、收集、保管、利用等具体工作。各管线产权单位要积极配合,认真做好城市地下管线档案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明确职责,加强配合,切实提高我市城市地下管理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水平,更好地起我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服务。
二、强化建档措施
(一)抓紧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归档。根据《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尽快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已形成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和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专业管线现状图及有关资料,并及时将地下管线废弃情况书面报送市城建档案馆。
(二)规范档案利用及报送。市规划、建设等部门及市城建档案馆要督促、指导各建设单位、管线产权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地下管线工程时,严格执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1、建设单位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按规定查阅并报送由城建档案馆提供的地下管线现状档案资料。在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下地管线工程档案进行专项预验收。竣工验收三个月内;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以下管线工程资料和档案:
(1)地下管线工程项目准备阶段文件(规划、设计、施工批准文件及其他前期审批文件)及竣工验收文件;
(2)地下管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施工原始记录及监理文件;
(3)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及技术报告;
(4)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图(含平面图、横断面图、纵断面图局部图);
(5)其它应归档的文件材料(电子文件、工程照片、录象)。
2、各种地下管线统一铺设施工时,可由建设单位协商确定的归档单位按规定编制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并负责报送;无法确定编制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归档单位的,由各管孩献望焦勇行编制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并分别报送。
3、市城建档案馆对建设单位报送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应进行即时查验审核。对报送的档案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整改的全部内容;对符合归档要求的档案,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档案认可文件。
三、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城市建设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各有关地下管线工程单位要充分认识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的重要性,把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工作作为一件重要的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市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保证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市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要加大贯彻实施《办法》的宣传力度,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案,依法开展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要加强对在建地下管线工程的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各种违规行为,努力在全市形成“严格管理、依法治档、科学利用"的良好氛围。
各县(市)城镇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可参照本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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