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市通过了《常州市市区地下管线规划管理办法》,提出要合理利用公共地下空间资源,协调好各类管线的规划建设程序,保障地下管线安全运行,同时努力消除“拉链马路”现象。
《办法》明确,包括建设于城市地下的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信息(含通信、广播电视、公共监控、交通信号等)、照明,以及占用城市地下空间的各类管线及相关附属设施在内,地下管线规划管理要遵循统一规划、协调建设、统筹发展、资源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鼓励采用共用管沟、综合管廊等方式规划建设地下管线,提高地下空间利用效率。
《办法》还明确,地下管线的走向宜平行于规划道路中心线,并与其他地下工程相协调并保障其安全,避免交叉和互相干扰,横穿道路的管线宜与道路中心线垂直。在城市道路红线内敷设地下管线的,各类管线的井位宜布置在对交通影响较小的位置;机动车道下除污水、雨水管外,不宜布置其他管线;规划道路红线宽度36米以上的,各类管线宜双侧布置。(记者 应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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