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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扬州市市区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意见》


2015-01-26   浏览[570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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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城建、经信、规划、国土和城管等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扬州市市区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意见》日前正式发布,今后市区范围内的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都将执行新规。
      为何出台 
  源头控制“拉链路”现象 
  “城市范围内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和工业等地下管线,是保障城市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全面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从国家到我省都有要求。”市城建档案馆负责人告诉记者,前两年,国家出台了要求加强地下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并要求今年完成地下管线的普查工作。我省也要求今年完成普查工作,对地下管线实施综合规划,做好隐患排查。我市前年就启动了地下管线的普查,计划今年上半年完成。 
  “地下管线综合规划意义重大,可以节省城市建设资金,减少对市民的影响。”该负责人介绍,因为不同管线的产权单位各自为政,缺少统一规划和建设,时常一条道路修好没多久,某家单位管线布设或维修需要,又把道路给剖开,浪费了钱财,也影响了市民出行。 
  有何要求 
  地下管线先规划后建设
 
  管线布设有哪些要求?意见要求,城市地下管线的规划统筹应当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严格规划管理。各类管线主管部门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会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并定期修编地下管线专项规划,指导各类地下管线建设。各类地下管线专项规划之间应当相互衔接,专项规划应当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意见对各类管线的走向、位置、埋深等进行了严格要求。必须按照一系列原则实施:沿道路建设管线,走向应平行于规划道路中心线,尽量避免干扰交叉;同类管线原则上应当合并建设,架空线路应随着道路改扩建逐步进入地下;新建管线让已建成的管线;临时管线让永久管线;非主要管线让主要管线;小管道让大管道;压力管道让重力管道;可弯曲的管道避让不宜弯曲的管道;而地下管线埋设的深度和各类管线的水平间距、垂直间距以及与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等的间距,都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执行。 
  如何建设 
  严禁地上建筑物占压管线
 
  “意见严禁占压燃气管线,这就从根本上消除了安全隐患,这一政策的出台非常有针对性。”市燃气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因为历史原因,过去市区部分地方存在燃气管道被建筑物占压的现象,意见出台后,对于遏制这样的占压就有了抓手。 
  意见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地下管线工程涉及建设、交通、通信、人防、水利、园林、文物、公安等部门管理职责的,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征求上述管理部门的意见,并办理相关手续。同时交通、水利、园林、文物、公安等部门进行非管线建设施工时,严禁掩埋井盖,地上建(构)筑物严禁占压管线。( 记者 张孔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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