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0年1月14日批准发布了《铝合金衬塑复合管材与管件》(CJ/T321-2010)城镇建设行业标准,于2010年6月1日起实施。现将标准主要技术内容介绍如下:
1 外观质量
1.1 管材
管材表面应光滑,不应有裂纹、腐蚀和外来夹杂物。
1.2 管件
管件表面不应有裂纹、气泡、脱皮和明显的杂质、严重的缩形以及色泽不均、分解变色等缺陷。管件不应透光。
2 规格尺寸
2.1 铝合金衬塑复合管材外管外形尺寸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4436的规定,内管的壁厚应符合GB/T 10798的规定。管材平均外径、内管平均外径、各管壁厚及允许偏差和不圆度见表1。
2.2 管材长度一般为4m,其它长度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管材长度不应有负偏差。
2.3 管材表面应采用表面防腐处理,宜采用GB 5237.2-2008规定的阳极氧化表面处理方式,阳极氧化膜平均厚度不应小于10μm。局部膜厚不应小于8 μm。其它表面处理方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2.4 热熔承插连接管件的基本类型及结构尺寸参见附录A。管件的壁厚、承口应符合图1、表2的规定。
2.5 带金属螺纹接头的管件,其螺纹部分应符合GB/T 7307的规定。
3 物理力学和化学性能
3.1 铝合金衬塑复合管材与管件的物理力学和化学性能应符合表3、4、5的规定。
4 卫生性能
用于生活饮用水的铝合金衬塑复合管材与管件,其内层材料的卫生性能应符合GB/T17219的规定。
5 系统适用性
管材与管件连接后应进行静液压和热循环二项试验,并符合GB/T 1899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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